您好,欢迎访问(上海农场大宗物资招投标交易平台)!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公告信息 > 采购公告 > 服务公告 > 上海农场门户网站建设及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服务公告

上海农场门户网站建设及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15:04:32  访问次数:

上海农场门户网站建设及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海农场门户网站建设及等保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上海农场总部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完成期限要求:2023415日前完成上海农场门户网站正式上线、交付及与上海农场公众号的业务对接工作;2023615日前完成二级等保工作及项目的正式验收工作。

二、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控制价

1

上海农场门户网站建设及等保服务项目

10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技术方案、投标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以《上海农场门户网站建设及等保服务项目报价汇总单》为准并加盖公章,以人民币报价。

3、本次招标在“上海农场大宗物资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snztb.com/)进行,申请人在此平台投标。

4.截止时间:投标将于2023222日上午8时截止,超过此时间将不予认可。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说明

1、自接收到采购公告时起,请自觉遵守并履行保密义务。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开标时间与地点:2023222日上午8:10,上海农场总部三楼会议室,线上开标。

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单位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上海农场

联系人:肖梅

联系方式:0515-83265238

 

 第二章 投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上海农场门户网站为上海农场官方网站,主要用于公司对外发布企业动态、推广公司产品、发布招聘公告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通过对公司原有门户网站的再设计,重新调整网站结构、网站布局及网站功能,整合现有数据,集成上海农场公众号,实现统一配置及管理,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等保要求完成二级等保,构建一个结构清晰、易于扩展、操作便捷、安全可靠的门户网站。

二、建设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上海农场门户网站的搭建、集成及等保,具体如下:

 1、上海农场门户网站:网站重构需按照上海农场要求提供网站开发、设计、搭建及后期维护、再设计工作,确保上海农场门户网站在约定时间内正式上线。

2、上海农场门户网站与上海农场公众号集成工作:实现上海农场门户网站与公众号的集成,可选择性是否同步信息发布。

3、上海农场门户网站的等级保护:完成上海农场门户网站的二级等保工作,服务内容包括网安全产品、等保测评、等保实施,确保在约定时间内成功获得二级等保证书。

三、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但可以对成熟的技术系统集成,由此而产生的知识产权问题及售后服务由投标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项目总金额的10%;完成上海农场门户网站的上线及与公众号发布功能的集成,15日内付项目总金额的30%;收到等保证书后,项目完成验收,一个月内付清剩余的60%

五、售后服务

    本次投标需包含可提供的售后服务支持及后续等保测评的服务标准。

 

 

 

 

 

 

 

 

 

 

 第三章 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文件优劣顺序排列。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二、评审标准

(一)初步评审标准:

资质性评审标准对照招标公告制审查标准,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原件放入密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资料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审查标准主要有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服务周期、质量要求、招标需求响应承诺等方面。

(二)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因素

得分

评分准则

报价部分

30分)

投标报价

30

本项目报价分总共30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部分(70分)

技术方案

0-70

20

网站构建集成方案及类似案例展示

30

安全产品及等保实施服务

20

售后服务

总分

100

(三)评标程序

1、评标准备

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招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2)投标文件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3、详细评审

1)在详细评审发现符合无效标书条款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监督部门。

7、签订合同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上海农场合规风控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8、纪律和监督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7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文件(含补充、澄清、答疑等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6)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现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若有以上现象,评委将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附件: 1、《上海农场门户网站建设及等保服务项目报价汇总单》

2、《投标承诺书》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

                                  2023216


附件1

《上海农场门户网站建设及等保服务项目报价汇总单》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内容

单位

报价(单位:元)

完成时间

备注(包括服务内容)

1

门户网站建设、与上海农场公众号集成及后期服务费

 

 

 

2

云主机

/两年

 

 

 

3

二级等保实施费(包括安全产品)

/两年

 

 

 

4

二级等保测评费

/两年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差旅费、测试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

3、以上报价应与“投标函”中的报价相一致。

4此表请单独信封放入投标文件袋,信封封面请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需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投标承诺书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我方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

2、我方已经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我方同意放弃提出异议。

3、我方同意并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4、我方相信贵方的开标过程、招标结果是公正、合法的,无论我方中标还是落标,我方将毫无异议地接受这一结果。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毫无异议地接受贵方招标公告的内容条件,与贵方签订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

6、我方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可靠,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决不向招标单位工作人员、评标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签字)                  

 

日期:                    

 


Copyright © 2019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海丰农场有限公司

苏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90149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