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上海海丰大丰种业种子生产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道路晒场混凝土C30自卸采购 采购人名称:盐城市沿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1、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独立法人; 2、 物资材料具有竞争能力,售后服务良好; 3、 具有相关供货资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 04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盐城市沿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联系人:牛宇光18752224290 招标文件发送方式:现场领取或以微信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2年 04月18日 15时00 分 1.项目地点:上海农场境内种子中心,具体地点由比选方指定。 2.计划供货时间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05月20日,具体进度和每日供货数量由采购人定; 3.计量方式:混凝土方量按实际称量的数量计量,混凝土比重:现场检测混凝土比重,取该月的平均值为当月的比重参数; 4.供货及时性:根据施工现场规定要求,因供方不按时到岗或供方商品砼未按施工人要求的时间到场如果第一车未按约定时间到场,拖延一小时内,处罚供方一千元/次,超过一小时则翻倍处罚。供货过程中,后车必须在前车卸完前到达,延误15分钟以上算延迟1小时,处罚供方1千元,超过1小时翻倍处罚。搅拌车到现场卸货,时间不超过3小时,超过3小时,1小时内处罚甲方1千元,超过1小时翻倍处罚。当日同一施工地点,处罚不超过5000元。 5.中选人应开具合法合规的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付款模式①:材料总价按固定单价乘以实际发生数为结算总价;进场材料验收合格且投标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于1个月内付清货款,无利息补偿。付款模式②:材料总价按固定单价乘以实际发生数为结算总价;进场材料验收合格且投标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于2022年9月底前支付总货款的60%,所有货款在2023年1月底前结清,无利息补偿。 7.合同供货期内不调价;中选人因材料价格上涨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材料供应合同的,材料剩余货款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给中选人。 盐城市沿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2022年04月17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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